景觀法推動

景觀美質隨著生活素養的大幅提升,國民已具國際公民的視野器度,對於自身週遭生活、公共環境的品味品質要求,以至於國土景觀大環境的關懷,已經更趨尊重與提昇。 於邁入具國際競爭性之二十一世紀永續環境發展之際,政府雖已投入相當之資源挽救因地球極端氣候、國際經濟疲弱等因素所造成日益惡化之環境品質與生活素質,以至於關心國土景觀的毀壞崩解,惟整體而言,其力道仍待提昇。

根據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公布的國際標準職業分類 (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s),景觀師(landscape architect)已列為國際標準職業之一。全世界已開發國家大多已有景觀專業執業的法治認證,且以景觀生態的關懷與把關為職志。

是以,為維護環境景觀與生態,加強優美國土保育及增進國民福祉,改善城鄉風貌,塑造優質生活環境,並養成國民愛護及美化環境景觀之習性以及國際接軌,特擬具「景觀法」草案,希望據以推動立法。

基此,為保障台灣環境景觀永續發展,推動「景觀法」之立法實具關鍵意義,茲研提具體建議如后:

  1. 為符合公民社會國際趨勢與尊重景觀權的期待,「景觀法」的立法勢在必行!
  2. 為留住景觀專業人才,避免單向迅速流向已具景觀師證照制度的週邊鄰國發展,應迅速建立可供國際專業 “雙向接軌”所必要的景觀執業證照制度!
  3. 為確保現行公共工程景觀專業水準提昇,以及國土景觀的把關,應立即檢討增設「景觀師」,以因應協助國家長期發展與社會成長進化需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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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觀法立法與景觀高考對景觀教育之影響
台灣需要景觀法
國際標準職業分類-定義:建築 景觀 規劃
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_景觀法草案
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_景觀師法草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