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屆學生景觀設計競圖
公共空間地景藝術之在地實踐
2016-08-15
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景觀學會、中原大學景觀學系
第十一屆學生景觀設計競圖 報名簡章下載 【PFD檔】、【WORD檔】
歷屆學生競圖得獎作品:https://goo.gl/hMrB8h
一、緣起
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全國學生景觀設計競圖,今年邁入第十一屆。每年論壇均因應當時的環境與時事議題,構思符合當代需求的主題,為全國景觀設計相關學系師生建立一研究交流與展演互動之平台,藉以促進景觀界對當代議題之省思、提升學術專業水平,並激發創新思考的動能。不同於以往景觀競圖主題多著重生態、環境危機,或是環境科技等議題之探討,本屆主題從關切地景中整體性的「關係之美」,以及如何經由藝術性表現而讓地景中的關係之美獲得呈現。永續且優質的環境、宜居並具美感的場域,是所有景觀專業者努力的共同目標。
二、競圖資格
國內外大專院校景觀設計或相關科系與研究所背景的在校學生,皆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(至多以2名為限;每人僅可參賽一件作品)報名參與本項學生競圖活動。
三、競圖截止日期及重要時程
1. 圖說收件截止日期:105年11月11日(五)
2. 資格審核通知日期:105年11月24日(四)
3. 評審結果公告日期:105年11月30日(三)
4. 論壇頒獎典禮日期:105年12月10日(六)
四、競圖主題:「公共空間地景藝術的在地實踐 Towards a Contextual approach of Landscape Art in Public Space」
IFLA 全球組織的第一個目標,就是「使地景的專業、訓練與教育,都能夠結合多元面向的藝術與科學」。最感人的自然地景或人文地景,就是當地景以其豐富的社會性、生態性或機能性,而呈現出某種特殊的藝術性,或是藝術;因此,正視地景的藝術性,是台灣景觀教育與專業實務界不可忽視的一環。地景與藝術的關係需要重新被定義,景觀專業在面對藝術的角度與態度也需要重新檢視,過度窄化或鬆散的定義,都可能讓兩者之間的關係遭到誤解或誤導。好的地景本身就是藝術,不論是公共藝術,是環境藝術,或是地景藝術。
主題以「地景藝術」而非「公共藝術」,是因為在台灣過去20年間,「公共藝術」這個字眼,已經窄化成為公共工程1%的法規要求,龐大的公共藝術設置經費,產出了大量與在地環境與社會不相容的裝置或裝飾性物件;因此,從「地景」出發,正視「公共藝術」真正應該具有的廣義公共性與社會性,亦是值得景觀專業界深思與發聲的一環。
「藝術偉大的目的,是讓人能夠與他們所在的環境和諧,並且能夠使人理解到自我的再生(self-reproduction)與自我的釋放(self-liberation)」(Elsen, 1962)
五、獎勵
為鼓勵優秀學生,本競圖將評選首獎一名、貳獎二名,參獎三名,優選數名,佳作數名,頒予獎金與獎狀。
競圖得獎名單於於105年12月10日(六)「2016景觀論壇」研討會閉幕式中頒獎,並於景觀學會網站及中原大學景觀學系網站上提前公告,於頒獎典禮日,若本人無法出席領獎,則委由他人出席代為領獎即可。所有得獎作品將於論壇會場公開展示,並納入本學會「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專刊」之出版內容,屆時請得獎同學配合出版相關作業。
六、報名方式
1. 一律採通訊報名與送件(含報名文件、作品及光碟)。
2. 相關訊息請詳中原大學景觀學系網站(http://www.la.cycu.edu.tw/)。
七、報名文件
請填寫報名表格(附件)如下:
1. 第十一屆全國學生景觀設計競圖報名表。
2. 報名表需附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(證明有學籍者,需有105學年度註冊章)。
3. 著作權同意書。
八、作品送件形式與內容
1. 設計主題命名。
2. 圖面要求(如下):
(1)設計說明與理念;
(2)基地環境分析;
(3)規劃設計方案之配置圖
(4)相關之剖立面圖、透視圖等基本設計圖說。
3. 規劃設計應考量可執行性,提供之圖說應以適當比例尺呈現。建議之比例尺:規劃配置圖(1:1000至1:2000)、設計配置圖(1:200至1:500),其餘相關細部圖說及剖立面(1:20至1:100)。
4. 設計圖版尺寸:單一A0圖版,限定直式,作品請裱版於5mm厚之A0白色珍珠板上,版面配置範例說明(附件)。
5. 設計圖面光碟一份:設計圖版請以PDF檔案格式儲存於光碟(手繪圖稿亦請掃瞄轉存PDF檔),光碟片請註明設計者與作品名稱,以利上傳景觀學會網站展出與進行作品集成編輯作業。
6. 圖版正反面皆不得有姓名與學校等與作者相關的資料與註記。
7. 語文:中、英文皆可。
九、收件與審核
1. 收件截止時間:105年11月11日(五)止,以郵戳為憑。
2. 收件地點:32023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信樓 中原大學景觀學系
請將報名文件、光碟裝入A4信封,並將參賽文件封面表格(附件)列印填寫後黏貼於外封, 連同作品寄出。
3. 資格與送件規格審核通知:105年11月24日(四)以電子郵件通知初步資格審核結果。逾報名期限、文件不全,與作品規格、競賽資格或其他不符競圖規定者將無法取得參賽資格。參賽作品恕不寄還,擬將作品領回者請於12月10日(六)至12月11日(日)自行領回。
十、評選
1. 設計評選標準:能突顯本次競圖主題,明確探討議題並提出具體方案
(1)提案創意與構想
(2)設計理念和思考
(3)基地環境分析和落實手法
(4)設計溝通表現方式
(5)整體設計呈現效果
2. 評審
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團,成員包括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代表、環境規劃設計專長學者專家等。
3. 著作權說明
(1)主辦單位擁有獲獎作品之節錄、發表、媒體刊載、展覽、製作相關物品等權利。
(2)所有參賽作品其著作權屬各設計者。
(3)所有參與競圖者應保證競圖作品為原創作品,且為唯一版本,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一切情事,否則需負全部法律責任,並追究其相關責任。
十一、主辦單位
中華民國景觀學會、中原大學景觀學系
十二、聯絡方式